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需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再次登記名字:
1、公司被撤銷滿3年;
2、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滿3年;
3、除了上述兩點情況之外的原因正常辦理注銷年限滿1年。
或者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3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3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登記未滿1年的。
所以,如果是公司自己發起的注銷手續,至少得需要1年的時間才可以重新使用。
因此,注銷不滿一年的公司,其名稱是不可以拿來使用的,若您確實為取公司名稱而發愁小編這就帶來注冊公司核名的一些小技巧。
1、公司被撤銷滿3年;
2、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滿3年;
3、除了上述兩點情況之外的原因正常辦理注銷年限滿1年。
或者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3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3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登記未滿1年的。
所以,如果是公司自己發起的注銷手續,至少得需要1年的時間才可以重新使用。
因此,注銷不滿一年的公司,其名稱是不可以拿來使用的,若您確實為取公司名稱而發愁小編這就帶來注冊公司核名的一些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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