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43號公告等文件規定,“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納稅人的留抵稅額,是按規定可抵扣但尚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不屬于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因此,適用三項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在留抵退稅或留抵抵欠后作進項稅額轉出時,不需要調減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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